各分工会(工会小组):
2025年,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各基层工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主动服务发展大局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在强化工会自身建设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、繁荣校园文化、构建和谐校园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。为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工作积极性,全面提升学校工会工作质量,校工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工会干部、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 优秀工会干部:从校工会委员、经审委员、分工会主席、工会小组长等专兼职工会干部中择优评选。
2. 工会积极分子:在校在岗且入职满一年的工会会员,均可参与评选。
二、评选办法
1. 校工会将结合各分工会组织规模及会员人数,统筹分配评选名额。
2. 优秀工会干部由校工会牵头组织推荐,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负责推荐。
3. 评选工作需严格对照优秀工会干部、工会积极分子的具体条件开展推荐(详见本通知评选条件部分)。
4.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的方式,先由各分工会组织民主讨论并提出推荐人选,再由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
1. 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实绩获得所在部门充分认可。
2. 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、业务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,在教职工群体中拥有良好口碑与较高威信。
3. 热心工会事业,密切联系教职工,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与呼声,敢于并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在工会组织建设、教代会建设、校务公开等工作中成绩突出,是教职工信赖的“娘家人”。
(二)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
1. 热爱工会工作,履职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,具备开拓创新精神。
2. 能够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,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(单位)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活动。
3. 认同工会组织宗旨,主动关心支持工会工作,积极参与各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,甘于奉献,能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工作,将其作为夯实本单位工会工作基础、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。
2. 各分工会需充分依靠全体工会会员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民主推荐,确保推荐人选兼具先进性与代表性。
3. 各分工会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名额分配方案(见附件1)完成推荐,于12月1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(见附件)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。联系人:张宇峰,联系电话:3370626,电子邮箱:393927887@qq.com。
附件:1.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、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2.2025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
3.2025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
攀枝花学院工会
2025年12月10日